工程所


蔡元培院長與工程所同仁合影

中央研究院蔡元培院長(前排右四)與工程所同仁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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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物理、化學、工程所四所遷入上海理工實驗館

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會資助建造的上海理工實驗室於1933年完工,心理研究所、物理研究所、化學研究所及工程研究所於同年先後遷入辦公。現為中國科學院上海微系统與信息技術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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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學、工程、心理研究所更名

依照新修訂組織法,社會科學、工程、心理研究所改名為社會、工學、心理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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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實業研究所三組各自成所

理化實業研究所三組改為物理、化學、工程研究所,分別聘丁燮林、王璡、周仁為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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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辦陶瓷試驗場

工程研究所與中央大學合辦陶瓷試驗場(1934年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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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設棉紡織染實驗館

工程所與全國經濟委員會棉業統制委員會共同在上海設立棉紡織染實驗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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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究所與雲南省政府合辦中國電力製鋼廠

工程研究所與雲南省政府合辦中國電力製鋼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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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理、史語、化學研究所遷至昆明

工程研究所遷至昆明小西門外大觀樓外李姓新建住宅,並以石橋舖為臨時試驗場。
物理研究所遷至昆明圓通街。
史語所西遷昆明,租城東拓東路663號為辦事處,6月退租,另租靛花巷3號部分樓房。
化學所遷往昆明靈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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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力製鋼廠廠徽

工程研究所與雲南省政府在昆明合辦中國電力製鋼廠,此為廠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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