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11月20日,於南京召開中央研究院籌備委員會暨各專門委員會聯合成立大會,下設五個專門委員會:理化實業所、地質所、觀象臺、社會科學所、心理研究所,以大學院院長蔡元培兼中央研究院院長。
1928年3月,於上海霞飛路899號成立理化實業研究所(分物理、化學、工程三組),社會科學研究所(分民族所、社會學、經濟學、法制學四組)。
理化實業研究所三組改為物理、化學、工程研究所,分別聘丁燮林、王璡、周仁為所長。